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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一旦确定,在劳动合同履行中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随意变更工作内容,如需变更,应当协商一致,且应采用书面形式,从你说的情况看,单位规定的条款...
。如果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且没有约定可以调动,或虽然没有明确约定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但也没有约定可随意调动的,则单位属于违法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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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是否有约定关于调整工作地点(一般不应超出该市)的声明,比如:工作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在上海的其他办公场所或者需要服务的客户单位派驻。这样的话,一般不视为变更工作地点。 2.作为公司方,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有前述约定,那可以告知员工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建议采取法律手段,告知员工利害关系,请求配合工作,如不能配合,则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如果没有前述约定,公司若单方让员工待岗,不符合法律规定。即使在有约定的前提下,也应该保留与员工协商一致达成待岗的证据,才符合法律的规定。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对于工作地点是可以协商的,因为工作地点不仅仅是劳动者劳动的场所,还是其生活环境、人际关系的依托,如果调动员工工作地点对员工产生重大影响或严重侵犯其劳动者权益,超出公司自主经营权限的范围员工可以不接受。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1、企业要调动员工岗位,应征得员工的同意。 2、企业以无法安排合适岗位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不成立,其本身是由于企业的过错而不是员工的过错,你有权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3、具体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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