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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知道九六年的桂林征收土地政策只有查当地政府网站或请当地律师协助。而且土地征收没有新标准,也没有旧标准。主要还是要看今年的规定和当地的实际...
国家在征用或征用土地时,需要给予被征用人一定的经济补偿,如集体土地为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当向被征用人支付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土地附着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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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报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 2、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收土地方案》 3、报同级人民政府进行征地审查 4、有权审查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下发《征地审核与批复》 5、张贴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文件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集体所有的荒山、林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范围。个人承包的荒山、林木、林地的权属登记请咨询当地的林业部门。土地确权的具体情况请咨询所在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于退耕还林如何确权对于退耕还林,农户如果领取了林权证的,本次不予确权登记颁证..。
每个地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当地的政府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土地性质等因素制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需要进行评估,按照评估后的价值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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