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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花园、绿地、甬道 2、户外健身场地、器材 3、绿化小品、喷泉、亭台座椅 4、排水设施:雨水管、污水管、污水井道、化粪池 5、停车场、停车...
1、花园、绿地、甬道 2、户外健身场地、器材3、绿化小品、喷泉、亭台座椅 4、排水设施:雨水管、污水管、污水井道、化粪池 5、停车场、停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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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配套设施是指与小区住宅规模或者人口规模相对应的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的总称。道路主要是指小区内的道路以及小区与城市公共交通路线相连接的道路以及相关设施。公共绿地是指小区内的绿地建设。 公共服务设施可以分成两类: 第一类是与基本居住有关的各种公用管线以及设施,包括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络、供暖、雨水处理、污水处理等,这些设施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满足; 第二类是与家庭生活需求有关的各种公共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等设施,这些设施是对基本居住需求之上的更高生活需求的满足。
1、北京的公租房有哪些,可以关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 2、《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北京公营住宅可以关注当地住宅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方网站获得公营住宅信息。《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人应依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受理,向申请人发行书面证明书的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通知申请人需要修正的资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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