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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场所; (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
我国公证法第八条规定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二)有固定的场所;(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四)有开展业务所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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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委托书的办事程序是: 1、本人咨询或查询所申请公证事项所需材料,到公证处领取或网站下载相关证明表格。 2、持相关证明和表格、信函到相关单位开具证明或办理相关手续。 3、到公证处申请公证或在线办理。 4、在约定时间内领取公证书或申请通过快递送达方式领取公证书。 委托公证的申请条件有: 1、与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并以自己的名义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在公证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申请。 2、委托书中不得含有委托设立遗嘱、赠与等依法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内容。 委托公证所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申请人为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A4复印件一份(中国大陆居民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港澳台居民提供来往内地或大陆通行证,外籍人提供护照)。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及其A4复印件一份,如: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社团事业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机关法人的主管机关批准成立的文件。 3、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其A4复印件一份。 4、委托书文本:委托书应当载明如下内容:委托人姓名(名称)及基本情况;受托人姓名(名称)及基本情况;委托内容,如涉及房产的,房屋的基本情况(但涉及的房屋尚未确定的除外);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委托期间;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等;委托人的签名(印鉴、指印)及签署日期。 5、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
我国《公证法》第八条规定设立公证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自己的名字(二)有固定场所(三)有两名以上的公证员(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需的资金。成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发行公证机构执行证明书。目前的《公证法》没有规定公证处的性质,现在有的公证处是行政部门,有的是事业部门,有的是合作性质(试验阶段)。
一、什么是公证机构公证处是国家司法证明机构,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公证机构办理各类涉外、涉港澳台及国内的民事、经济公证。涉外民事类公证:学历、学位、成绩、未受刑事处分、婚姻状况、出生等。国内民事类公证:委托、遗嘱、继承权、声明书、保证书等。涉外经济类公证:公司章程、法人委托书、完税证明等。国内经济类公证:抽奖、招投标、拍卖、证据保全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二、设立公证机构需要具备什么条件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二)有固定的场所;(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现行公证法没规定公证处的性质,就现在而言,有些公证处是行政单位,有些是事业单位,还有些是合伙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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