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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签劳动合同,需注意: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地点、时间,工作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订立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全。 二、要签书面合同,并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 三、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 四、正确行使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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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如下:一是核实确认对方的主体资格。第二,合同的形式,如果法律规定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以口头、信件、数据电文的形式订立合同,必须签订确认书,盖章签字,签订合同时应注明合同背景。三是合同的必要条款要具体明确。第四,订立合同前的合同义务,协助通知义务。五、跟踪管理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等授权文件,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的名称和授权范围,有效期应在业务结束时及时收回。不及物动词遇到重大误解表明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应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并在拒绝期间行使撤销权。七、合同订立后,合同原件应提交公司统一管理。八、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不得包括对方人身伤害或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7、社会保险约定。8、不要签空白合同。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
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具备如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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