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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你提问的物业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我的回答是: 应当向物业公司服务的小区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
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物业公司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业主接受,形成事实上的物业合同关系。 2、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存在实际履行的客观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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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房地产公司必须与所有者签订房地产合同的情况:开发建设中的项目,开发人员与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地产前期管理合同》的正式项目,只有一个或几个大所有者,所有者直接与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地产服务合同》的正式项目,多个所有者由所有者大会决议,所有者委员会与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地产服务合同》的房地产公司不需要与所有者签订房地产合同的情况:如果是住宅,通常房地产公司不与具体的所有者签订房地产合同。房地产公司提供的服务主要是公共区域和公共设备设施服务,任何业主都不能对服务目标负全部责任。因此,住宅项目的房地产合同只能由开发人员和产业委员会与房地产公司签署。开发人员和行业委员会在合同中代表了所有业主。因此,尽管没有与具体业主签订合同,房地产公司也必须履行合同约定,承担管理责任的同一业主也必须履行支付房地产费的义务。
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 因此,未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公司未提供资质证明,业主也要交物业费。
1、物业服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 2、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订立的,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对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由业主支付报酬的服务合同。 3、物业服务合同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民事合同。习惯上,物业服务合同又被称为物业管理合同,但它与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管理职权而与相关单位签订的行政合同具有本质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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