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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人死亡后,不影响赠与合同的履行。受赠人可以按照赠与合同的约定占有赠与财产。需要登记的,可以凭赠与合同、财产所有权证明等材料登记。赠与合同...
房屋赠与合同 双方就房屋所有权赠与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状况:该赠与房屋位于市室,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杭房权证下字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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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订立后,赠与人死亡的,由遗产管理人或者继承人将赠与物交付给受赠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1、除特殊情况外,赠与人可以无条件取消赠与合同。 2、如果赠与人仍然要履行合同,则可以转移至继承人或指定的人,当然得需要其接受并配合进行转移登记的或交付。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受赠人的交付请求权以及赠与人的赔偿责任】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房屋赠与合同一般应具有以下主要条款: (1)当事人名称或姓名、住址; (2)甲方用地依据及房屋坐落位置、面积、特征; (3)附义务的赠与约定; (4)撤销赠与的条件; (5)赠与房屋办理产权登记的时间及责任人; (6)税费负担; (7)合同生效的条件; (8)解决争议的方法; (9)签约时间及签字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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