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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租房进行拆迁的,对承租人的补偿主要是安置费用的补偿,承租人要与征收部门签订协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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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拆迁补偿规定: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公租房拆迁政策有哪些 1、对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这些都是公租房的保障对象,只要符合申请公租房要求,就有资格申请。但公租房的申请审批非常严格,如果是通过提交虚假材料方式骗取公租房资格的,一旦被查,将取消保障资格,然后记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住房。 2、公租房只能租不能出售,实行有限期租赁,而且租赁的总年限不能超过5年。 公租房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1、金钱补偿方式 金钱补偿方式是最常见的一种,这种方式一次性了断,避免安置用房等一些问题的出现。对有条件实行金钱补偿的,尽量实行金钱补偿。在新《条例》规定上对拆迁金钱补偿标准确定的基础原则是等价有偿,采取办法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通过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来确定。 2、房屋产权调换方式 这种补偿方式是,开发商占用居民建设用地,在建好房屋以后,被占土地的农民具有优先购买权,而且价格比外面的更加优惠。不管是居住房,还是非居住房都可以。 哪些人无权分得拆迁补偿款 1、居住在被拆迁公有居住房屋的,将原有公租房权利处分,比如安置房出售或者未将补偿款购房,因已经享受过公租房权利,无权再次享受。 2、获得单位购房补贴,已经有能力购房而不购房的,好居住在被拆共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 3、已经在房屋拆迁中,获得货币补偿款的。
政策规定:《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试行办法》全文;办理费用:不收费;办理条件:(一)成都市户籍居民申请租赁补贴,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2、主申请人在成都有户籍;3、家庭自有住房(含租赁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不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方式;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办理租赁备案。单身居民申请的,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申请人年满35周岁;(2)申请人是成年人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申请人是符合有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返乡退伍军人等特殊照顾对象且已成年;(4)申请人是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现已成年;(5)申请人在成都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二)农民工申请租赁补贴,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2、在成都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年以上且处于保险缴费状态,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3年以上且处于缴存状态;3、本人及配偶在成都没有自有住房,不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方式;4、在成都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办理租赁备案;5、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在100分以上(含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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