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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安、法院、检察院三个司法机关独立处理案件,相互监督。检察院可以抗议诉讼,要求法院重新审理有效的判决。抗议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有效的民事判决和裁定提起人民法院依法重新审理案件的诉讼行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当地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和裁定确实错误时,应当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议。
1.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任何一级人民检察院都有权对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提出上诉审程序的抗诉。而除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同级的最高人民法院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再审抗诉外,其他各级人民检察院(基层检擦院无权提起再审抗诉,因为已经没有下级法院)只能就其下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抗诉。抗诉对象是下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但是这个抗诉一律向同级法院提出。 2.可见,基层人民检察院只能提出上诉审程序的抗诉,无权提出再审抗诉;而最高人民检察院只能提出再审抗诉,无权提出上诉审程序的抗诉。现在你应该清楚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最高人民法院可以了。
一、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为国家最高的相应权力机关,无论进那一家就职都是顶呱呱的好。 二、致于对两家进行类比取舍,也需要根据自身的爱好与条件、素质、价值取向来决定,如果偏向于社会价值与监督价值的实现则选向的检察机关,如果偏向于法律运用与务实价值的实院则选向于审判机关。 三、对于一个人职业或位置的选择,除具有相应的自我选择性外,而更重于社会选择性,有时是不以自我意志为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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