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迟到,隶属缺勤,只是缺勤的时间较短,迟到的时间无劳动,不发给报酬符合法律限定。无正当借口迟到,因为迟到导致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劳动者还应当赔...
单位的做法肯定违法了,按限定薪水要按月支付的,你能够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投诉。原劳动部的《薪水支付暂行限定》有详细限定:《薪水支付暂行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薪水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量确定,法律限定只需不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即可。用人单位通常根据劳动者的本领、经历、职位级别等确定相应的薪酬,在招用时应当告知劳动者具体的劳动报酬。
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应该结清薪水。《薪水支付暂行限定》第九条限定:劳动关系两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薪水。薪水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薪水下月发合法。拖延薪水,不发薪水、克扣薪水劳动者能够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能够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能够提议辞工,并要求经济赔偿。劳动者能够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薪水,劳动监察大队商洽不成的,劳动者能够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能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赔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准则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商定或者国家限定及时足量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支付劳动者薪水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限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的。
1、劳动法中限定单位是不能扣押劳动者的财物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28人已浏览
536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