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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班路上,自己摔伤的,不属于工伤。如果在上班途中因为非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 2、...
一般上班路上属于工伤的范畴,可以对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后进行工伤认定。并根据工伤等级要求其赔偿,如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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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收到事故伤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应享受工伤待遇。伤残等级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结果为准。您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相应的工伤赔偿,包括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一次性残疾赔偿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才有)、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可以认定为工伤。因此,如果您在事故中没有责任或者承担次要责任,您受伤的情况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如果交通事故的赔偿低于工伤待遇或者交通事故一方不积极进行赔偿,您都可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即使不构成伤残等级,您还可以主张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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