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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下岗职工补偿一般只有身份买断、工龄买断、失业补助,并没有什么另外万的项目。你可以查阅当地有关改制职工下岗的有关政策。属于地方政策...
1、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该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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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条例》和《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社部令【2000】8号)规定,劳动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期限可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这一规定最重要的有两条:其一,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即前次失业前的缴费时间不能再计算,不能再作为享受条件和领取期限的依据。再次就业后不足1年就失业的,本次是具备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因为他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为零。但他可以使用上次剩余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其二,本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与前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可合并计算,也就是说,前次失业时没有享受完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在本次失业期间照样领取。比如,某人属于再次失业者,前次失业是在两年前,当时按照规定,他可以享受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实际上他享受了10个月后就有了工作,还剩下14个月期限。这次失业,按照缴费年限重新计算的规定,他只有6个月的享受期限。但按照《失业保险条例》他可以享受到20个月,这样做对他才是公平的。
在实践中,对于倒签劳动合同能否免除用人单位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虽然用人单位一开始没有及时签订或续签合同,但用人单位事后已经重新签订了合同,并覆盖了之前的期限,劳动者没有遭受经济损失。因此,用人单位不再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第二种观点认为,虽然用人单位通过事后补签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仍不能免除用人单位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本律师认为,用人单位不能免除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双倍工资和补充旧合同是用人单位承担的并列责任,不具有选择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双倍工资和补签合同是用人单位承担的并列责任,不具有选择性,用人单位必须共同履行。
1.请先确认您所在的单位是否在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2.离职满两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1份;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离职证明复印件1份;户口本复印件1份;转入个人账户提供申请人银行账户(借记卡);复印件均须验证原件。3.辞职、解除劳动合同、下岗未再就业且申请人为非城镇户口、非广西籍户口或合同履行期限在一年及以内(无需等待两年),其它情况须离职满两年且在公积金中心无贷款余额方可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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