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用人单位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去申请撤销: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对方当事...
所示: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用人单位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去申请撤销: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违反法定程序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该案的仲裁员有索贿受贿等行为的。
你如果向人社局申请仲裁,不想仲裁,想撤回申请的,申请即可。如果仲裁后,你不服直接到法院起诉就可以,不需要你申请撤销仲裁,这不是你的权利,是单位的权利。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1、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不能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存在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形的,才可以撤销。 2、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5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79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