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房屋买卖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是永久的。公证本身没有时效性,即公证本身不会过期。是否过期主要取决于公证合同中是否有时效条款。如果设置了,就要按照...
房屋买卖公证书不被推翻永久有效,被推翻的话就会失效。公证书没有有效期的问题,只要合法制作的公证书是永久有效的。但房屋买卖公证书的永久效力仅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产委托公证书有效期分情况而论,委托期限是委托书内容的要素之一,往往大多数委托书公证中的委托期限常约定:“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如果公证书有注明有效期的,按照注明的有效期认定。虽然约定这样的委托期限办理委托书公证当事人方便、实用,但是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容易产生纠纷,原因如下:1、表现在不动产委托交易中买卖双方存在交易风险,委托期限过长继而产生纠纷;2、实务操作中期限过长产生不确定的法律事务,委托主体、内容变更导致公证书失效继而产生纠纷。
公证书的有效期不是严格的法律概念,而是指公证书可以实际使用的期限。因为公证书被出具后,即具备了法律规定的证据效力,除非存在法定情形并经法定程序,公证书是不能被推翻的。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婚姻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照公证等。申请人应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二、公证书中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件规定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与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
房屋公证书没有有效期的概念,出具后有证据效力。但如果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则无效。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但有相反证据推翻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2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