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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房产,支付了全部房款,原登记在一方名下,后变更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加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共同出资全款买房,...
夫妻离婚,按揭的房子可以分割,分割方式为: 1.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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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分割双方的共有财产的时候,一般会面临以下四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就是,这个共有房产是夫妻双方中的某一方在婚前租承的公有房,在结婚之后双方一起买的是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第二种情况就是夫妻双方对于现在所有的这一套共有财产在离婚之后对这一套共有财产现在的价格和这一套共有财产的归属存在着争议的。根据我国的现有的法律法规,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对夫妻双方所拥有的共有财产中的共有房产存在这上述情况中的第二种时,当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面的情况进行分门别类的处理:(1)夫妻双方两个人都认可这套房屋的所有权并且双方都同意通过竞价的方式取得的,法院应当认可这种做法;(2)夫妻双方中的某一方主张自己拥有这套房屋的一个所有权的,应该经由当地的一个评估机构按照当地的房屋市场价格来对这一套房屋的市值作出评估,在夫妻双方中的某一方得到了这套房屋所有权之后应给夫妻双方中的另外一方对应房价市值的一个的补偿。(3)夫妻双方都不想拥有这一套共有房产的使用权,根据夫妻双方的一个申请对这一套共有财产进行拍卖,并且将拍卖所获得的钱款进行分割。第三种情况,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还没有得到这一套房子的房产证,或是没有完全得到这一套房子的产权的。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这种情况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的当事人对没有得到这一套房子的房产证,或是没有完全得到这一套房子的产权的房屋有争议或者是双方协商没有成功的,人民法院没有办法判定这套房屋所有权的具体归属问题,应该根据当事人双方的一个实际情况来进行使用。夫妻当事人双方根据前面所规定内容在获得这一套房屋的完全所有权之后,如果另一方还有争议,可以再一次向当地的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诉讼。第四种情况就是夫妻双方中的某一方当事人的父母自己拿出资金为夫妻双方购买房屋,在离婚的时候这一套房子应该如何进行判定呢?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在夫妻双方的当事人结婚以后,某一方当事人的父母自己拿出资金为夫妻双方购买房屋,这一套房产应该被认为是父母对于夫妻双方当事人的一个共同赠与,但出资的那一方当事人的父母明确的对夫妻双方表示过只赠与给夫妻双方中的某一方的除外。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父母在婚前出资和婚后出资是两种不同的情况。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也就是婚姻法中的第七条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后由夫妻双方中的某一方当事人的父母自己拿出资金为夫妻双方购买的不动产,房屋的产权登记在夫妻哪一方名下,就算是父母对于夫妻双方其中一方的单独赠与。
1.如果是继承人婚前继承的,只是一直没有分割的,或者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到一方名下的,这样的房产是继承人的婚前财产,属于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2.如果继承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照遗嘱明确规定是个人继承的房产,这样的房产是属于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3.如果继承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房产按照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在分割作为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时,应采用以下方法: (1)照顾扶养子女的一方、无过错的一方、生活困难的一方获得房产,并由取得房产的一方给予另一方房产价值一半的补偿。 (2)如果夫妻双方条件基本相同的,均认可房产的价值,并能对分配方案达成一致的,则只需要互相补差价即可。 (3)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对房产分配方案达成一致,且均不愿意放弃房产所有权的,则可以采取竞价取得的方式,即对房产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套房产,在通过竞价分配结束后,按照竞价时的价格由取得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4)如果夫妻双方均不愿意取得个别房产的,则对于该部分房产可以采取拍卖分割的方式,由双方平分拍卖所得价款。 婚后继承父母的房产在离婚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不同的情况而定,有可能是个人财产,也有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分割时也会依照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分割方式。
离婚时夫妻共同房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双方无法就共同房产分割等相关事项达成协商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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