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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公司确立劳动关系之后,需要确定劳动期限,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实践中有些劳动者以为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没做完约定期限不能依法...
1、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比如员工隐瞒另一份劳动合同,与新的公司签订新一份合同,那么该公司知道真实情况后,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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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手中有没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工作证,代理行为,公司盖章的与该劳动者有关文件等等。 2、如果劳动者手中有这些证据,用人单位就要举证没有签合同的原因 3、建议是:如果劳动者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最好与劳动者协商解决 4、就算要赔偿就是赔偿两个月的工资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没签订劳动合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原合同解除重新签订不合理,对企业有利。原因如下: 1、解除合同,离职证明,即为你自动离职,如果你后面因被企业炒掉,那么企业就不用赔偿你离职前工作这段时间的经济赔偿金,即我们说的遣散费,入职一年可以补一个月工资,你可以算下; 2、自动离职,那么你在该企业的工作年限又重新计算。我们是可以按照工作年限的增加,企业要相对提薪的,解除合同后再签,就等于重新入职了; 3、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有规定,除非是员工提出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然只要你工作满10年,就转成无固定劳动合同,这个更有保障。
法律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前提是原单位无异议,事先告知新单位知晓。否则,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赔偿损失。而新单位也会因为你隐瞒已有劳动关系构成欺诈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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