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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 产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1、关于未执行产假规定,您可以向您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处理。2、关于调岗,一般需要单位和员工达成一致,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上海地区的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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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必须支付放假期间的员工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非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1个工资支付期周内的,用人单位应该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1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于公司停工放假并非是员工的原因,故应该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企业发放工资确有困难时,应发给职工基本生活费,具体标准由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需资金原则上由企业自筹解决。企业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给予适当帮助。目前的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应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费标准。因此,你们可参照这一规定提出相应的要求。
向公司请长病假申请书必须要有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书》,证明书要由主治医生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才能有效。
要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体检证明等等。 若女员工是未婚先孕流产的,不享受流产假期,女员工能提供医疗证明的,可以按病假待遇处理。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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