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
买卖合同如果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得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这样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之间一般都约定有返还借款的期限。如果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之间应当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规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即属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且也无法按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时,分情况确定交付地点。标的物需要运输的,交付地点为第一承运人营业地。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交付地点为双方所知道的标的物所在地;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都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交付地点为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
有约定按约定。如果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2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2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