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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丢了,原来单位已经注销不存在了,劳动者可以凭借社保缴纳记录等内容佐证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向所需解除劳...
没有特殊约定的,劳动者不需要在原单位再上班。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标志已经终止了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关系了,劳动者没有必要在原单位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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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咱们国家自从有了社保,实行了就业、失业登记制度,你却少了这一环节,没有与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你仍然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社保个人信息显示你属于在职人员,因此在本地到任何单位就职都缴费不上。只有回原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劳动关系不存在了,单位到社保办理你的减员手续,减掉你了社保同时给你出具回工回执,你拿到回执交予新单位问题就解决了。
原单位必须要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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