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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若未签合同,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以及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克扣的工资、加班工资及赔偿金、失业保...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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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交保险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一年的时效)
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障的赔偿包括: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在劳动关系期间缴纳社会保障;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2月份的双倍工资。 单位不缴纳社保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维权: 1、以单位违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 二、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3、向社保机构举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保。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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