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设立的规定有,要向中国的主管机关提出申请;要在中国境内指定分支机构的负责人或代理人;以及要在其名称中标明国籍和责任形式等规...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设立的规定有,要向中国的主管机关提出申请;要在中国境内指定分支机构的负责人或代理人;以及要在其名称中标明国籍和责任形式等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答: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总,{#的,必须下设3个以上分支机构; (二)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其企业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词,并标明该分支机构的行业和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但其行业与其所从属的企业一致的,可以从略; (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应当使用独立的企业名称,并可以使用其所从属企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再设立分支机构的,所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得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总机构的名称。
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总,{#的,必须下设3个以上分支机构; (二)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其企业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词,并标明该分支机构的行业和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但其行业与其所从属的企业一致的,可以从略; (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应当使用独立的企业名称,并可以使用其所从属企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再设立分支机构的,所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得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总机构的名称。
(1)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2)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3)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其名称中表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本机构中置备该外国公司章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4人已浏览
201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