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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占用、利用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或者公路用地的,应当按照省财政、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给予赔偿或者补偿。公路管理机构发现损坏公路...
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二百米,高路堤等特殊路段两侧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国道、省道、县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一百米,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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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公共汽车客运经营和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营区域涉及设区的市城区范围的,应当向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和营运要求的车辆、设施、资金;(二)有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三)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从事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的,还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及与营运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从事公共汽车客运经营和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营区域涉及设区的市城区范围的,应当向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和营运要求的车辆、设施、资金;(二)有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三)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从事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的,还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及与营运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二百米,高路堤等特殊路段两侧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国道、省道、县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一百米,乡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五十米范围内,禁止挖砂、取土、采石、采矿、倾倒废弃物、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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