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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书具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
一、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购房者可能会因房价增值较大而要求取消交易。尽管如此,法院在审理此类纠纷案件时,并不一定会将房子判给购房者。此外,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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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个人之间在符合特定契约条件下进行的房地产交易活动受到严谨且系统化的司法保障。这并不意味着房地产行业的交易活动可以随意进行,双方仍需遵循一系列严苛且独特的法律程序。这些程序包括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并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如产权变更登记等。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只要双方签约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真实意愿得到充分表达和记录,合同内容不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且已履行必要法律手续,即便是在非公开场合达成的合同,其法律效力也不容忽视。 如果在私人房地产交易合同中包含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损害公序良俗的条款,这样的合同就存在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 另外,如果待拍卖的房地产存在共同所有权或其他权利方面的限制,而未得到所有共有人事先同意或妥善处理相关权利限制,私下达成的交易合同很可能无法获得法律的全面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3条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5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委托公证仅限于房屋的使用权,可以对于这个房屋进行出租,贷款等业务,唯独不可以进行房屋买卖。涉及房屋买卖的时候,必须房产人签字才可以
结合我国有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来看,对于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一般来说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说认购书中的条款约定,对双方当事人都会产生约束力。其中购房者交付了购房定金,若之后因为自身原因不能按照约定购买商品房的话,则开发商可以不退还该定金。反之,因为开发商原因导致不能顺利购买的,则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双倍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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