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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出租房中的家电损坏具体应该由谁负责,我们最主要的根据租房时的租赁合同中的条款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但出租的房屋家电在承租人正常使...
如果合同对此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的维修义务人维修,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是房东维修,但是如果是租客恶意损害的,可能是承租人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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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楼顶属于住宅的共用部分,不属于某一住户所有,任何一层居民都没有专用权。楼顶属于房屋的共用部位,其维修责任属于全体业主,维修费用应从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基金中支取。如果原售房单位还有维修基金,则需使用此基金进行维修。如果原售房单位的维修基金已花光了,则应由原售房单位按照比例向购房人收取维修养护费用,并组织人员进行维修。但是,如果住宅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属于人为损坏的话,则应当由损坏人负责修复和赔偿。
一般租房期间维修费应当由房东支付,因为租赁期间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当然如果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对于维修责任谁承担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处理;如果物品损坏是租客人为原因导致的,则维修费由租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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