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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赔偿合理的情况下,可以强拆。 2、强拆,是指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经协商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经一方当事人向被拆迁房屋所...
政府从来就不准强制性拆迁。并强调强制性拆迁是违法行为。棚户区也是一样。国务院有590号令,按令行事,上面规定得很强细,可以搜《国有土地上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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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拆迁的条件是:已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转让房屋和周转房屋;被征收人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但未按协议期限履行交付义务;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不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逾期不改正的违章建筑。
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和拆迁部门协商,也可以向律师介入。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只有在政府作出拆迁补偿决定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期限内不搬迁的,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棚户区改造,尊重群众意愿禁止强拆强迁。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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