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
1.阅读庭审笔录时,一定要仔细,逐字阅读。 目前已经有相当一部分法院实行了书记员电脑记录,电脑记录的笔录清晰工整,阅读起来就不会费力气。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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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当事人必须到庭吗相信这是很多人很关心,但是不太了解的知识。有人认为,离婚诉讼只需要聘请律师到庭就可以了。其实,这是错误的观点。在离婚诉讼的审判实践中以原被告双方必须到庭为原则,以一方不到庭为例外。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网友提问: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庭吗律师解答: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根据这一条规定,离婚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庭参加诉讼。当然,如果一方当事人有特殊情况,可以不到庭。这里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无民事行为能力、患重病住院治疗等。推荐阅读:
由于证人不想出庭作证,录音能否作为证据,主要看对方当事人意见情况。 证人通过录音作证的,在证据种类上属于证人证言和视听材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证人具有该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并经法院准许不出庭的外,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而你所述的情况显然不符合有关证人可以不出庭的情形,应该出庭作证。 对于应该出庭的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如果对方对该证据不予质证的,则该证人的证言不会被法院采信;如果对方同意质证的,则需要根据具体内容由法院来认定该证据的证明力。 《民事诉讼》 第七十三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纠纷调解》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记录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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