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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并非可以随意缴纳或者不缴纳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20条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员工缴纳住...
关于公积金维权途径,与社保或其他劳动争议存在差异。若单位未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公积金,员工应向市公积金管理核心及各区县管理部进行投诉举报(联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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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并非可以随意缴纳或者不缴纳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20条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相关条款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设立公积金账户和每月汇缴公积金等事项,强调“应当办理”,因此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 如果单位不依法给职工缴纳公积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38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与社保或其他劳动争议不同的是,有关公积金的维权途径与投诉举报较为特殊。如果单位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员工应前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区县管理部进行投诉举报,而不是到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委对住房公积金的争议不予受理。
根据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停缴会影响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买房一般都要求购房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一定时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时间,才有资格申请公积金贷款。 以北京为例,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对于经公积金贷款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所以,很显然,你的公积金如果因为离职或者资金压力等原因而出现断供,不属于正常缴存,即不是按月连续缴存,有可能就无法获得贷款审批了。
根据2010年3月8日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武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第二章第五条贷款对象和条件规定: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规定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职工,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在执行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最长期限30年。首套房首付30%,可贷款70%,首套房面积不超过90平米,首付20%,贷款比例可放宽至80%,但不得超过60万。至于申请完毕公积金贷款后停缴公积金会有什么影响严格来说肯定是不被允许的,但是实际上对还贷没有任何影响。因为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已审批下来,贷款已划入到你所购楼盘的账户上,你已进入到正常的还贷程序了,只要你正常还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会拿你怎样的。只是你的住房公积金停缴后,属于非正常缴交,时间超过一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会被冻结。1、停止正常提取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2、停批再次申贷;3、因工作调动辞职原因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转移、销户受限。直接影响就是:对你今后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还贷,不予审批。当然,仅仅为了申贷,按最低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半年,个人账户内余额不多,贷款到手后再不理会账户内的那几个钱,今后也不需再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抱着这样的心理,就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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