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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无偿赠与,但如果分割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如婚前房屋,则属于个人赠与。...
离婚只是对共有房产的一种分割和分配,不属于赠予。赠与是指,将自己拥有所有权的财产无偿赠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赠与房产常常发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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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妻房产分割问题这样解决: 一、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由双方协议分割,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的可以给予对方适当补偿。 二、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离婚时仍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离婚时房屋首付款分割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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