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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的劳动合同一般不需要存档。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不需要存档。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人前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人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
1、填写《员工履历表》。 2、发放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制度汇编》,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了解进一步情况。 3、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逐项办理入职手续。 4、确认该员工调入人事档案的时间。 5、向新员工介绍管理层。 6、带新员工到部门,介绍给部门总经理。 7、将新员工的情况通过E-mail和公司内部刊物向全公司公告。 8、更新员工通讯录。 9、签订《劳动合同》。
一、毕业生档案一式两份,一份由学校存档,一份按大学生档案规定办理。二、大学毕业生档案的存档流程:(一)二分。二分即毕业生是在毕业时没有签订三方协议,由学校直接将毕业生档案通过邮局以机要形式邮寄到毕业生户口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师范毕业生的档案实在户口所在地教育局存档);(二)派遣。派遣即签订三方协议,由学校直接将毕业生档案通过邮局以机要形式邮寄到三方协议签约单位或者签约单位指定的人才中心;(三)专升本。专升本即参加学校升本考试且被录取的毕业生,专科毕业生档案由学校通过机要形式邮寄或毕业生本人提交到本科录取学校。三、转正定级。毕业一年就可以到人才中心办理转正定级,到档案存档机构(人才)领取办理转正定级申请表,然后在在到报到单位(毕业时签约单位)盖章,然后将该申请表交回人才中心,存入档案。档案才正式由学籍档案转入正式人事档案。一、大量国企员工离开国企后,其人事档案被转入市或区县人才中心、区县就促中心或行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很多大学生毕业后暂时没有找到工作,其档案则由市教委学生事务中心管理。大量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的人事档案也由上述档案管理机构管理。二、随着政府机构改革,原“市或区县人才中心”更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师范生档案由教育局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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