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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企业选用的项目分包模式首要有三种: (1)清包,即包工不包料。分包部队安排人工,修建企业安排自有机械设备、自供资料来共同完结施工使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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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不可以分包,承包单位不可以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2、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3、法律依据;《建筑法》 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设工程专业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必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形式分别转包给第三人。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得分包。承包人分包出去的部分工作只能是非主体结构的施工任务,分包人必须有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不得将工程分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分包人。分包只能发生一次,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次进行分包。分包人就其完成的工作量与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发包人反索赔,即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是指承包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或因承包人行为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时,发包人为维护自身利益向承包人提出索赔。项目反索赔依据如下:《合同条件》第三十一条规定,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施工规范要求,或者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以通知乙方按照协议条款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也就是说,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索赔。在这种索赔中,发包人往往处于主动地位,可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甚至可以保留承包人的材料和设备作为抵押。此外,《建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施工企业应当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原设计单位负责工程设计的修改,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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