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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权属有争议的宅基地 2、城镇居民在农村非法购买的宅基地 3、未经批准,跨村集体经济组织购买的宅基地 4、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
以下是对国家对顺义宅基地有哪些规定的问题的回答: 第十九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或者超过县(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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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市人民政府审查公布,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标准执行。第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方法: (一)征收每亩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均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计算。 (二)征收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依据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按以下方法计算: 1、人均耕地1亩及以上的,每亩耕地均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计算; 2、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计算。征收园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收耕地标准执行。征收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收耕地标准减半计算。这些就是绵阳市宅基地补偿标准的一些规定了。
1、鼓励有条件的农民放弃宅基地进城镇落户。农民放弃宅基地后,不影响其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益,不影响其作为农民身份享有的原有政策待遇。对已在城镇购置商品房定居或愿意进城镇规划区定居,并自愿退宅还耕且以后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民,按其退出合法宅基地的面积确定一定标准给予奖励,奖励方式可进行一次性货币奖励或定期给予养老生活补助。复耕后的宅基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引导农民向村镇建设规划区集中。经批准的新村建设规划区建设用地,可将村庄规划区内的承包地由村委会统一组织进行土地调剂。对愿意退出老宅基地进新村建设规划区建造住宅的本村农民,可按规定为其报批宅基地。对需跨村进镇规划区和中心村建设规划区居住的农民,在放弃并退出老宅基地的前提下,政府可提供国有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区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的土地,除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外,还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宅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占有农地的,按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查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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