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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至于每周工作少一小时是合法的,只要不是超过规定的时间。 双休日加班是需要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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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但除了此标准工时外,还存在综合工时制以及不定时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综合工时制需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才可实行。如交通、铁路等行业中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需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定工作量。实践中,如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另外,加班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职工平均每周的工作时间一般不能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则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依法处以罚款。
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 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此外,根据一些企业的生产实际情况还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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