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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收取出租房屋的租金,是出租人的基本权利,而交纳承租房屋的租金则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在一定时期内,承租...
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后仍未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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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拖欠租金出租人能解除合同。当租户延期支付或者不支付租金时,为了保障出租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当租户拖欠租金时,出租人可以要求其支付租金,也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后仍未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据此,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后仍未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合理期限应当根据到期租金的数额、承租人的支付能力以及出租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
拖欠房租在合理期限内房东可以解除合同。所谓合理期限,是出租人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一般是由出租人自行决定的期限,催告后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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