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在施工过程中应该自始至终做好资料积累工作,建立完善的资料记录和科学管理制度,认真系统地积累和管理合同、质量、进度以及财务收支等方面的资料。法...
工期索赔成立的条件: 1、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2、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期索赔成立的条件: 1、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2、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3、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根据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具体依据是合同约定或双方认可的施工总进度规划;合同双方认可的详细进度计划;合同双方认可的对工期的修改文件;施工日志、气象资料;业主或工程师的变更指令等。
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索赔程序(1)索赔事件发生后28d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d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d内给予答复。(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d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d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索赔是指承包人(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要求发包人(建设单位)给与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索赔是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单方主张权利的要求。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4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1,432人已浏览
4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