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判定承包人可以索赔的条件有: 1.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末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 2.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设计图纸、技术规...
项目索赔的成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与合同相比,事件造成了承包商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二、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根据合同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判定承包人可以索赔的条件有: 1.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末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 2.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3.合同变化; 4.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物价和自然条件变化等; 5.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天气,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等。
工程索赔的设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第一,与合同相比,事件引起承包商工程项目成本的追加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第二,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商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第三,承包商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或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26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公司必须持有依法取得的资格证明书,在格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包工程。禁止建筑工程企业超过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以任何形式以其他建筑工程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建筑建筑工程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格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即承包方有权索赔,但也应遵守相应的义务。
在施工过程中应该自始至终做好资料积累工作,建立完善的资料记录和科学管理制度,认真系统地积累和管理合同、质量、进度以及财务收支等方面的资料。法律咨询:中顾法律网律师回答: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第二十七条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3人已浏览
1,201人已浏览
184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