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从《保外就医工作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中的规定来看,申请保外就医的时候,作为担保人应该向监狱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也就意味着申请获得保外就医需要钱,但是这个钱只是保证金,起到的是保证作用。要是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重新犯罪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的话,保证金就会被全部没收。
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保外就医:①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②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两年后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从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慢性病,长期治疗无效。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良好,则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③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④60岁以上,体衰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的可能性。对于需要在保险之外进行医疗残疾鉴定的犯罪分子,所在分监区将召开全体民警会议。根据法律规定,集体讨论提出,报区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报刑罚执行科(直属分监区直接报刑罚执行科)。刑罚执行科、生活卫生科、监察室派出民警组成保外就医前期工作组,进行前期调查,形成前期审查意见,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初审表》。刑事执行科应当提交监狱罪犯保外就医初审小组召开会议,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初审,并邀请监狱检察组参加。初审同意后,出具《罪犯保外医疗残疾鉴定委托书》,决定委托鉴定单位。
1.对服刑人员办理保外就医程序,按《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规定执行: 2.第五条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所在监狱、劳改队、少管所中队队务会讨论通过,报单位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劳改机关的检察院(组)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