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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空抛物的责任人找不到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2、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
随着城镇化加快、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因高空抛物造成的人身、财物伤害事件也时有发生。当你经过一座高层的居民楼被高空抛物砸伤,找不到肇事者的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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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找不到责任人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高空坠物找不到肇事者的话您可以这样做:高空坠物使人重伤,不能确定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予以赔偿。比如根据现有证据能够确认是某一座建筑十楼到二十楼悬挂物脱落导致伤害,那么建筑中十楼到二十楼的住户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否则都要承受侵权赔偿职责。《侵权职责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导致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无犯错的,应当承受侵权职责。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职责人的,有权向其他职责人追偿。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导致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予以赔偿
1、高空抛物的责任人找不到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2、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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