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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双方共同偿还,属于个人债务的,由其个人财产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
房贷是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的:婚前一方贷款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尚未还清的房贷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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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这个按照原则上来说是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要么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就是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有着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欠债这方就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还是有分为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这个一定要弄明白的,还有一种就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若认定为夫妻债务后,如果借钱一方也没有办法证明这个钱是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钱一方可以另进行起诉要求借钱一方还钱,另一方没有必要还这个钱。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婚前债务认定及处理规定及其相关问题。离婚婚前债务是明确规定由婚前负债方承担的。在我国的实务中,有的人因为婚钱债务纠纷选在离婚的时候是有很多的人不知道有财产公证这件事情的,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时夫妻的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承担;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给当事人造成的除去人身关系的变化,还有财产上的分割。其中,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依法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首先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则由双方协商,或者根据法院判决进行清偿。
1、房贷属于一方个人债务,个人偿还的情形 婚前一方贷款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尚未还清的房贷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公平裁判。 2、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两人共同偿还的情形 结婚后,若是夫妻之间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 但这种约定只对夫妻之间具有约束力,对银行没有约束力。这是因为房屋是夫妻一方贷款购买,属于共同债务。作为共同债务人对偿还贷款应承担连带责任,尽管夫妻间对房产的归属和债务的承担进行了约定,但不能以此为由对抗银行。也就是说,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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