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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中关于未到期押金的退还问题

2024-11-20
根据通常的规定,如果租赁合同尚未到期,承租人无法取回其所支付的押金。 这并不排除在合同条款中存在一些特定的约定,即当承租人在租约有效期内提前通知出租人,并完成租房事务的交接工作,且出租人已同意承租人不再续租该房产时,出租人应无条件地返还承租人所支付的押金。但如果合同中没有这样的规定,即使租赁合同尚未到期,承租人选择放弃续租此房产,出租人仍然有权拒绝返还押金给对方。

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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