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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征地的
1,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目前就期限来说,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工作内容 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合同签订依据应当尽量明确地书写工作和岗位,做到定岗定位.因为岗位的设定直接关系到劳动者是否能够胜任工作,是否负有保密责任以及以后续订合同时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等一系列问题.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很多人在阅读劳动合同时往往不太注意这部分,实际上一般来说这部分恰是劳动合同的最大板块,其内容几乎涵盖了半部《劳动法》,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八章职业培训,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等规定都具体反映在这一部分. 4,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并明确该劳动报酬是税前还是税后. 5,劳动纪律劳动法中没有过多的规定,劳动合同一般也只做原则性规定,主要反映在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中.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五)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在法院做出合同无效的认定之前,该合同应该是有效的。除非合同必然无效,法官一般应推定有效。只有当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认定合同无效的请求或主张时,法院才能确认合同无效。但如果合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由于缺乏合同无效的请求权主体,所以允许法院主动认定其无效。因此这并不是说法院对任何合同都可以主动干预其效力,而是由于请求权主体缺位而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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