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保险待遇费用。假如属于依照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则由...
我认为,劳动者及其家属可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由用人单位负责申请办理工伤认定程序。如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可直接根据受伤后产生产生的医疗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工伤待遇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三)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四)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三)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9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4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