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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小学毕业生、跨区报名的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是不太一样。(一)市区小学毕业生报名。市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名由各毕业学校在各区报名点集体报...
根据2015南京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南京公办小学、初中就读,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南京居住已满一年(至当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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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助对象1、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的对象为在普通高校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普通高校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因灾因病等特殊原因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子女,经扶贫部门按“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审核后,进入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系统的可纳入资助范围(资助对象以下均称为“农村贫困学生”)。2、无名额限制,可以提供扶贫手册的学生即可纳入资助范围。二、资助标准对我省户籍农村贫困学生,除享受原有的国家助学金外,新增以下资助项目: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2.免(补助)学费,标准为本科3830元/生﹒年、专科(高职)3500元/生﹒年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
《市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办理就读,具体分为两类:一类是农业,《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或《成都市》持有人。 1.需持申请人及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农业户口簿; 2.有效期内的《》、《临时居住证》及有效《》于在所在镇(街道)登记点登记。第二类是城镇户口《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1.须持申请人及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在教育局科登记。 3.非一年级新生还需准备原就读学校证明。如果符合各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条件,各区将根据政策统筹安排您的孩子就读。成都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籍证明。现调整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不再要求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简便了手续,更为人性化。《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关于规范有序做好2015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甬鄞教普【2014】286号)文件规定,2015年秋季,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要在鄞州区入读小学(初中)一年级,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1、在鄞州区有稳定的职业(指与鄞州区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在我区专业从事农业种养业);2、在鄞州区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截止到2015年4月30日,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无效);3、在鄞州区取得《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1年及以上,并有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两证地址相符;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如果不符合以上情况,建议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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