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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免除了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
在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最受关注的是加入贫困拆迁户的相关条款:明确市区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为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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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前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子女上幼儿园,每人每月可获得150元的教育保障费,全年按10个月计算,共计1500元;生活费,每人每天3元,全年220天,共计660元。义务教育阶段除免除全部学杂费、教科书费和作业费外,贫困家庭子女还可获得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年1250元;此外还可享受每天3元的营养膳食补助,全年按200天计算,共计600元。第三,在职业教育阶段,贫困家庭的子女将免除学费和住宿费,每年提供2000元的助学金,同时实施奖学金和实习机会,并为其推荐就业岗位,并提供不少于3年的跟踪指导和后期服务,以确保其稳定就业。第四,在普通高中阶段,我市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资助体系。每个贫困家庭的孩子每年可以享受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5、在高等教育阶段,除各种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外,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将获得学费减免,一些当年考上大学的贫困户子女将获得每人3000元的资助。
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规定 (一)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建卡贫困户由县扶贫办按照一档标准(2018年缴费标准180元人)进行全额缴费参保。 2.病人在医保目录内的住院医疗费用达到起付线标准(一级医疗机构100元次,二级医疗机构300元次,三级医疗机构800元次),按照一级医疗机构报销8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6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40%的比例进行报销。年最高报销限额为8万元人。 (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后,在医保目录内的自付费用累计超过12917元的,起付标准至20万(含)的按50%比例报销、20万元以上的按60%比例报销,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人。咨询电话:县社保局51522216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明确规定:农村低保对象是指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农村居民。按照政策规定,原有的特困户救助对象从2006年7月起全部转入农村低保,按农村低保政策完善相关手续。因艾滋病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全部纳入当地农村低保范围。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村民,纳入五保供养范围,按照五保供养政策执行,不重复救助。对因突发灾祸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继续实行临时救济。要看你家具体情况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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