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船舶登记吨位是指按船舶吨位丈量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丈量所得到的内部容积。它是为船舶注册登记而规定的一种以容积折算的专门吨位,与以重量单位“吨”...
船舶登记吨位是指按船舶吨位丈量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丈量所得到的内部容积。它是为船舶注册登记而规定的一种以容积折算的专门吨位,与以重量单位“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新建船舶按照办理船舶登记的顺序,需要办理的船舶登记业务有:1、申请船舶识别号;2、申请船舶名称核定;3、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4、申请船舶检验证书;(向船舶检验处申请)5、申请船舶国籍登记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非机动船舶.非营业性游艇不需要申请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除第四项向船舶检查所申请外,其馀事项向政务中心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船舶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船舶。但法人注册资本中有外商出资的,中国投资者出资额不得低于50%。(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船舶。(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认为其他船舶应当登记。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登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船舶主尺度,是指表示船体外形大小的基本尺度。包括船长、船宽、船深和吃水。按用途不同,分为型尺度、实际尺度、最大尺度等。型尺度由船体型表面量得,钢质船的型表面是船壳板和甲板的内表面,主要用于船体设计和性能计算。实际尺度是船舶建造和营运时所用尺度,量至船体外壳板的外表面。最大尺度为包括固定突出于船壳外板各种附属结构在内的从一端点量到另一端点的总尺度。主要用作在建造和营运中考虑外界条件限制的依据。《船舶登记办法》第十七条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建立船舶登记簿,载明下列事项:(一)船舶名称、呼号、识别号和主要技术数据;(二)船舶建造商名称、建造日期和建造地点;(三)船籍港和船舶登记号码;(四)船舶的曾用名、原船籍港以及原船舶登记的注销或者中止日期;(五)船舶所有人的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六)船舶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和取得日期;(七)船舶所有权登记日期;(八)船舶为数人共有的,应当载明船舶共有人的共有情况;(九)船舶光船租赁的,应当载明光船承租人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十)船舶已设定抵押的,应当载明船舶抵押权的设定情况;(十一)船舶登记机关依法协助司法机关执行的事项。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6人已浏览
626人已浏览
451人已浏览
3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