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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赠与的“爱情小屋”时无权分割

2022-10-23
王某与A之间是一种“赠与”关系。《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A没有做出以上法律规定的符合撤销赠与的行为,王某不能收回赠与。王某在婚前把房屋赠与了A,此房便是属于A的婚前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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