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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1月22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订,2016年湖北的产假发生了改变,湖北地方增加30天,即:湖北产假128天=国家规定的98天+地方增加30天。
根据《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夫妻,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享受产假30天,男子享受配偶陪同产假10天。产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在产假期间的工资按正常出勤工资支付。
二胎产假国家规定2017一、生二胎,产假比生第一胎少放30天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要求: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那么,符合政策“单独”生二孩的也能享受晚育假吗计生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不管是“双独”还是“单独”生二孩的,都不会再有晚育假,即女方是98天的产假,不再延长30天。同样,男方也没有护理假了。二、生二胎,仍然可享生育津贴不管你是生第几个,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准生证”的,费用都可以报销,报销标准都一样。根据现行生育保险政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只要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就可以报销生孩子的费用。虽然也能享受生育津贴,但因为生育津贴是与产假时间挂钩的,这就意味着,生二孩的女职工会少30天的津贴。60天晚育假是奖励,二胎没法享受。因此总的来说二胎时有产假的,只是比首胎的产假天数要少。三、二胎产假期间的待遇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当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如果本人工资标准高于社会保险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仍应由用人单λ补足。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同时明确,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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