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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补偿标准:《企业员工带薪年薪实施方法》第15条第2款规定,使用者不安排员工年薪,不按条例和本方法支付未休假工资报酬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带薪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而对职工应休而未休的带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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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休假的规定如下:《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带薪年假可以单独休息。根据我国《员工带薪年假条例》,年假可以在一年内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实需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假的,可以跨年度安排。单位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职工年假的,经职工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年假。员工应休假天数,单位应按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员工累计工作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
应当是按单位工作时间为准。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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