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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规定,签订债权债务合同时,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违约金可以约定具体的数额、违约金支付期限、支付方式等内容。约定的违约金低于...
不一定的,如果是考上研究生,是不需要赔偿的。但如果是单纯违约,就要赔偿。赔偿金额最高5000元。 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责任、支付违约金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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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是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对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一种束缚。借款合同中的违约金比例通常不超过20%,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一、企业如何约定保密条款 我国《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这是《劳动法》对商业秘密保护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国用法律形式保护知识产权的具体表现之一。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如何约定保护商业秘密条款,是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1、必须明确什么是商业秘密。所谓商业秘密,是指有商业价值,且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在经济交往过程中不能公开或不能披露的,能给企事业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并采取了保密措施的信息和技术。商业秘密在不同的时间和区域有不同的标准,在一地一个单位是秘密,在另一地方可能就不是秘密。商业秘密包含的内容很广,包括专利技术、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版权等知识产权,也包括商品的产地、加工工艺、原料产地、进销渠道、价格、专有技术等信息。 2、须明确本单位有哪些商业秘密,职工在工作中能接触到哪些,签订有针对性的条款。保密条款应针对具体的人而有所不同,不能所有的职工都签订一样的保密条款,对不接触到商业秘密的职工就不应要求他们签订,对涉密多少的不同在合同中也应有体现。 3、用人单位应制订保密制度和保密措施。商业秘密对企业赢得竞争的胜利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的企业不注重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吃亏上当的事例已经很多。应采取多种手段,如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等,同时对不同的秘密制订不同的等级,不同的等级提出不同的要求,严格限制涉密的人数。 4、对参与新产品的研制、开发的人员,首先与其变更劳动合同。根据研制开发的实际,增加保密条款,使其劳动合同期最少和保密期一致。对掌握秘密的人员,规定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使用在原单位学到或了解的秘密为其他单位服务,侵犯原单位的利益。 二、约定保密条款要注意什么 要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商业秘密的合法性。保守的商业秘密必须是法律所允许保密的,而不是法律所禁止的;保守商业秘密对用人单位和社会有益,不得为垄断和阻碍技术的发展进步而要求劳动者保守秘密,也不能把不是商业秘密的作为商业秘密来保护。 2、商业秘密的时效性。任何秘密都有时间限制,不存在永久的商业秘密,超过一定的时间或出现一定的情况,商业秘密就失去保密性,因此在合同中必须规定保密的起止时间。 3、保守秘密的可操作性。合同中规定的保密事项必须可操作,以便于监督和检查,只有这样的约定才有实际意义。保密条款不能泛泛而谈,应该明确保密范围、如何监督检查,违反规定承担的责任等。 4、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期满后,劳动者应为用人单位保守秘密的,劳动者有义务为其保密,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补偿金。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只是一种用工的意向性协议,协议从双方签订时生效,到求职者正式到单位报到建立劳动就失效了。所以,它不属于劳动合同。真正进单位工作后,大学生还应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就业协议书属于求职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民事关系合同,受《合同法》管,而不是《劳动合同法》管。所以,按照双方约定,一方违约,就应该支付违约金。综上,如果你与公司签定了就业协议,你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的相关法律: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对于赔偿责任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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