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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工伤费用 也可以直接拿协议起诉单位,要求单位按协议约定内容履行义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
因为你的合同只是签到2010年12月31日,没有续签,那么在后来工作的两个月零十九天属于事实劳动关系,你可以主张一个月零十九天的双倍工资。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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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双方有没有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就要赔偿。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首先要申请工伤认定必须在一年之内申请,不能超过一年时间,否则将无法申请,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局的工伤办要三份职工工伤申请表,按照上面的内容进行填写,其次,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如果单位不配合在申请表上盖章的话还要就要走个确认劳动关需的仲裁程序,要走这个程序就需要你们搜集一些证据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据包括工资表、两个以上的同事作证,或是工牌工服等。确认存在劳动关系之后再申请认定工伤,再次,一旦确认是工伤那么他们会给你们认定书的,拿着认定书在要求他们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残,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不同的工伤待遇,如果单位支付了那么事情就解决了,如不愿意那么还要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相关的工伤赔偿。这就是整个工伤的程序,你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搜集证据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以及在工作中受伤的证据就可以了。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一个月内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应当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具体伤情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工伤待遇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期间工资待遇不变;构成伤残等级的,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构成伤残等级并解除劳动关系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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