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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
1、能够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包括未到期的债权、附利息的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等。只有合法有效、以财产给付为内容、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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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4、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1、能够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包括未到期的债权、附利息的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等。只有合法有效、以财产给付为内容、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债权才可以进行申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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